航天通信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涉及訴訟事項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起訴受理階段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樂毛紡為案件原告
●涉案金額:50,890,230.98元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影響:尚無法判斷
一、本次訴訟申請的基本情況
2015年10月23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張家港保稅區新樂毛紡織造有限公司收到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2015蘇中商初字第201號),其向法院提交的訴山東如意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法院已經立案受理。
訴訟各方當事人如下:
原告:張家港保稅區新樂毛紡織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樂毛紡”);
被告:山東如意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如意”);
二、訴訟的案件事實和請求
(一)原告訴狀陳述的訴訟案件事實
原告一直為被告供應毛條等貨物,于2013年9月29日簽訂《銷售合同》一份,原告為被告供貨,被告逾期未支付則承擔逾期金額的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截止2015年2月28日,被告共拖欠原告貨款累計人民幣50,890,230.98元。
(二)原告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人民幣50,890,230.98元,及違約金人民幣5,471,496.74元(按逾期未支付金額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暫計算至2015年9月26日),以及自2015年9月26日繼續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逾期違約金(按逾期未支付金額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件訴訟費用。
三、本次訴訟對公司利潤的影響
因本案尚未開庭審理,亦不排除在審理過程中達成和解或進行調解的可能,公司目前尚無法判斷本次公告的訴訟對新樂毛紡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
本公司將及時公告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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